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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采暖季锅炉供热用煤(第三次)集中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变更]

项目预算未明确 招标单位见招标详情
  • 项目地区

    山西-太原市
  • 更新日期

    2021-11-09 11:08
  • 报名截至

    2021-11-12 17:00:00[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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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招标详情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1年10月13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采暖季锅炉供热用煤(第三次)集中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需变更的内容为:

    1.5交货地点:城南供热分公司热源厂煤库(太原市迎泽区南十方街甲字18号),公路运输。

    1.6招标内容:城西烟煤,约1.75万吨,用户为城南供热分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行煤炭销售合同的能力,具有3年及以上的供煤经历。

    2.2有煤源保证,投标人具有煤源成品储量(或与煤炭企业签署的煤炭购买合同量)大于所投标段允许最大投标量加调配量之和。

    2.3有配套的运输能力和储煤能力,投标人有合法储煤场地或煤场租赁协议的有关证明,同一煤场租赁协议最多允许3家(若储煤场所在公司投标,最多允许2家投标人租赁投标)投标人租赁投标。若煤矿投标不需提供储煤场场地证明材料。

    2.4洗煤厂及储煤场需提供相应的环保证明材料(若洗煤厂投标,则须提供有效排污许可证)。

    2.5投标人提供近5年内至少2个供热锅炉用煤2000吨及以上业绩或电厂供煤10000吨及以上业绩。(以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准)。

    2.6投标人履约情况良好,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2.7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8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3.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1.5交货地点:

    第一包:城南供热分公司热源厂煤库(太原市迎泽区南十方街甲字18号),公路运输;

    第二包:城西供热分公司城西热源厂,火车或公路运输。火车运输地点:太原市尖草坪区选煤街太原选煤厂专用铁路站台,公路运输地点:太原市尖草坪区多福路太原选煤厂煤库。
    1.6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两个包,可兼投兼中。

    第一包:烟煤,约1.1万吨,用户为城南供热分公司;

    第二包:烟煤,约1.75万吨,用户为城西供热分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行煤炭销售合同的能力,具有3年及以上的供煤经历。

    2.2有煤源保证,投标人具有煤源成品储量(或与煤炭企业签署的煤炭购买合同量)大于所投标段允许最大投标量加调配量之和。

    2.3有配套的运输能力和储煤能力,投标人有合法储煤场地或煤场租赁协议的有关证明,同一煤场租赁协议最多允许3家(若储煤场所在公司投标,最多允许2家投标人租赁投标)投标人租赁投标。若煤矿投标不需提供储煤场场地证明材料。

    2.4洗煤厂及储煤场需提供相应的环保证明材料(若洗煤厂投标,则须提供有效排污许可证)。

    2.5投标人提供近5年内至少2个供热锅炉用煤2000吨及以上业绩或电厂供煤10000吨及以上业绩。(以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准)。

    2.6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铁路煤炭销售或与铁路部门签订的运输合同(或协议)且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平台入市登记在册。

    2.7投标人履约情况良好,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2.8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9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3.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晋文

    联 系 电 话:0351-415556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海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2601室

    联   系   人:武丽娜、韩伟、张志莲

    联  系 电 话:0351-72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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