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小区供暖计量收费存争议,后续答案待揭晓

来源:华商报 作者:李婧 关键词: 供热管理        收藏 0   

2021
07/09
14:50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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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7月7日,华商报B01版报道了西安市长安区智慧城小区业委会发现2020-2021供暖季,小区按照面积给热力公司交的暖气费和热力公司供来的热量价值间相差超300万元,并以此质疑供暖存在“缺斤少两”现象后,华商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调查,发现还有疑问无法说清,其中热力公司到底给小区供了多少热量没有答案。

中能供热网讯:7月7日,华商报B01版报道了西安市长安区智慧城小区业委会发现2020-2021供暖季,小区按照面积给热力公司交的暖气费和热力公司供来的热量价值间相差超300万元,并以此质疑供暖存在“缺斤少两”现象后,华商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调查,发现还有疑问无法说清,其中热力公司到底给小区供了多少热量没有答案。
A疑问1:热能表到底谁装的?

在之前的报道中,小区业委会表示,他们在2020年11月23日首次发现换热站新增远程控制系统,并在控制系统的显示屏上发现了小区供热的各项数据,其中包括瞬间热量、流量,累计热量、流量等。

对此,给小区供热的西安市长安区新区热力有限公司表示,小区换热站内的设备非热力公司安装,小区供热2019年开始直管到户,物业与热力公司签订供热合同,接收物业移交的供暖设施设备,业委会所说的控制系统是开发商装的,一直存在,他们供暖中仅参考表中显示的一次、二次网供温、供压及回温、回压。热标值显示的热量不是他们参考数据,并且此表非结算用表,显示的数据有误差。

对于长安热力的解释,业委会主任许先生有不同意见。“我们拍摄数据的控制系统,热力公司可远程操控,如果是开发商十多年前装的,不可能如此先进。”许先生说,可以找控制系统的生产厂家,看看购买设备的到底是热力公司还是小区开发商。

B疑问2:热力公司到底供了多少热?

既然控制系统是谁装的是各说各有理,累计热量有误差,那到底供了多少热呢?

对于供来多少热量,业委会计算了个大概,他们根据热表值2020年11月23日的抄见数436397.5吉焦和2021年3月16日的抄见数500122.0吉焦,计算出小区供暖季累计用热量约6.88万吉焦。与此同时,设备的生产厂家表示,在没有更换和损坏的前提下,两次抄见数的差就是供暖季所供的热量。

对于业委会的数据,热力公司并不认可:业委会计算的热表值非结算用热表,数据肯定有误差。但到底误差有多少,热力公司没有给出答案。是否达标要看室内温度是否达到18,不是看供给多少热量。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开玩笑说,供暖技术不断提高,“如果供热10吉焦就达标,是热力公司的本事”,小区按面积收费,业委会却偏要用流量来计算,两者没有联系。如果说给小区供的热量高,难道小区还要再给热力公司补钱。智慧城小区为老旧小区,小区内管网老化跑冒滴漏严重,举个例子,有的小区二次网40就能达标,该小区可能二次网达到42才能达标。

7月8日,华商报记者就“热力公司到底供了多少热”询问西安市长安区住建局燃热办,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数据他们不掌握,需要随后再调查。

C疑问3:流量热价和面积热价有关吗?

采访中,住建局燃热办和长安热力均表示,是否达标不能用供了多少热量来衡量,应以室内温度达到18为判断标准。也就是说流量热价和面积热价是两个概念,小区的供暖合同是按照面积收费,但业委会非要用热量来计算价格。

流量热价和面积热价真的无关吗?2011年冬季,西安市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提高热力出厂价格,按面积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由4.8元调至5.3元,终端供暖价格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西安市发改委官网公布的市物函〔2011〕178号显示,“适当提高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暂按一个采暖季每吉焦可供建筑面积1.9—1.97平方米的比价关系,确定我市城区集中供热流量热价与面积热价之间的换算系数……”

既然流量热价和面积热价换算系数为一个供暖季1吉焦能供暖的面积为1.9-1.97平方米。智慧城小区用热面积235409.7平方米(需缴纳100%热费),不用热面积82718.75平方米(需缴纳30%基础热费),2020-2021供暖季热力公司已收暖费5787331.65元。显然可以算出此用热面积到底需要多少热量。

D疑问4:按面积收费如何改为流量计费?

“供暖合同是物业签订的,并不是与业委会签订的,当时虽没有成立业委会,但是物业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进行表决。”许先生表示,他们目前考虑废除现有供暖合同,争取早日实现按流量计费。

变更为按用热量计费,小区要具备分户计量条件。《

<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

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19)33号】明确,关于既有民用建筑拟实行供热经营管理一体化的,应在其业主大会决定后,由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向集中供热企业提出供热设施管理移交申请,其中规定“供热条件不满足相关国家建筑规范及行业标准的,申请人应先进行节能改造,待验收合格后,再与集中供热企业协商签订管理移交协议。”

对于小区变更为按热量计费,长安热力并未拒绝,但表示小区首先要具备分户计量条件。首先要对小区内管网进行改造,另外再加装用于结算的热能表。“小区现有管网跑冒滴漏严重,不具备变更为按流量计费的条件。”长安热力还拿出33页双面打印的小区内设施老化的照片,并表示,小区内的管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改造需要业主自筹资金或者使用大修基金对小区进行节能改造。

E疑问5:供热质量真的达标吗?

2020-2021供暖季,业委会统计到有646户业主反映供暖不达标,并将这一数据反映给热力公司,反映不达标的户数比2019-2020供暖季反应供暖不达标的160户要多得多,业委会又根据之前估算的热量价值和供暖费金额的差价,认为供暖不达标,应该退费。

对此,长安热力表示,他们接到646户反映暖气不达标的反映后,分组上门测温,646户中甚至还包括30多户没有交费的业主。他们也发现,也确实有几十户确实不达标。热力公司在供暖中及时查找原因解决,供暖季后对不达标用户退费,目前退费工作已基本完成,还有部分正在协商。

长安区住建局燃热办工作人员也表示,根据他们初步调查,小区供暖合同约定按面积收费,供暖中热力公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供暖结束后开始对不达标户退费,初步调查供暖没有问题。业委会提交646户不达标,燃热办也了解到这个情况,供暖季中已督促热力公司尽快解决,热力公司分十多个组在一天内全部上门测温,其中只有30多户确实家中温度不达标。而据他们了解,30多户的退费工作已经完成了20多户。

小区业委会曾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热力公司供暖不达标,希望调查是否构成消费欺诈。华商报记者前往长安区市场监管局了解事情进展,根据工作人员解释,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小区供暖合同规定按照面积收费,热力公司也执行了政府指导价5.8元/平方米·月。简单的说如果小区没有执行5.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他们可执法查处,涉及到质价不符等问题应该遵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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