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热用户
2021---2022年采暖期供热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收取热费、办理报停、业务咨询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2022年采暖期热费收取安排
2021-2022年供暖期即将开始,我公司从2021年8月10日开始收取 2021--2022年度供热费,开始供暖三十日内未交纳热费的用户,我公司将拆除供热管道,同时将欠费热用户起诉至法院,并通过电视台、广播台、微信平台、报纸、法院征信系统等媒介进行公示。
(一)收费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正常收费)
(二)收费标准: 居民4.2元/平米·月;行政事业单位5.0元/平米·月;商业及营业性单位5.8元/平米·月。
(三)交费方式: 通过现金、刷卡、银行代收业务、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交费。
1.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和便捷交费,建议广大热用户选择我公司开通的微信公众号交费
2.微信缴费方法:关注华能北方丰电能源供热--业务办理--用户交费
二、2021---2022年采暖期用户报停安排
如果本采暖期用户不需要用热,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报停采取一年一申请办理制度,用户必须申请办理停热手续并交纳基础热费。
(一)办理时间:
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9月25日;
(二)办理报停条件:
1、无历年陈欠热费;
2、具备分户控制,并且自行断开管道;
3、提供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房本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如代办必须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签订报停申请书;
5、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停并完成交费,否则,视为热用户自动放弃报停。
(三)报停交费:
按热费总额的30%交纳基础热费。
(四)报停人承担的责任:
1、申请报停的用户自行断管并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保证停供房屋内设施其他用户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安全,如因防护措施不当造成他人及公共设施损坏的,由申请停供的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2、报停申请一经批准,用户在停供期间不得私自恢复供热,我公司不定期派人检査,如发现对办理报停手续却私接热源者,我公司将按盗窃行为报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收费地点:丰镇市旧城区清真寺对面收费营业大厅
四、报停地点:丰镇市旧城区清真寺东面收费营业大厅
五、供热客服电话:
0474---31818888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部
二O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