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煤改气”政策升级,中国燃气守得云开见月明

来源:智通财经 作者: 关键词: 煤改气        收藏 0   

2021
10/13
15:29
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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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生态环境部起草了《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攻坚方案》),该《攻坚方案》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范围、农村煤改气“量价齐保”、财政支持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秋冬季攻坚方案再升级

近日,生态环境部起草了《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攻坚方案》),该《攻坚方案》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范围、农村煤改气“量价齐保”、财政支持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其实从2016年开始,国家就持续发布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政策,实施范围一再扩大,整治力度不断加强,推动了清洁取暖在北方的普及,大气质量明显改善。笔者了解到,在今年的《攻坚方案》中,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在原本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地共计40余个城市基础上,再次“扩容”达到64个城市。这意味着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的范围更广、决心更大、要求更高。

供应方面,《攻坚方案》明确要求在今年采暖季前,上游供气企业与各地下游燃气企业需完成供气合同签订,将本年度居民“煤改气”预计新增气量全部纳入居民生活用气范畴,并按照居民气价统一结算,首次对居民“煤改气”用户给予“量价齐保”的保障;同时在输配环节中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减少供气层级,有效降低各环节费用,推动天然气清洁能源的使用。此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利于保障“煤改气”供应的城燃企业理顺气价, 保障合理售气利润,而且为“煤改气”在各重点区域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政策保障。

补贴政策方面,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攻坚方案》提出国家财政将继续给予运营支持和清洁取暖补贴,特别在天然气管网建设方面给予应有的支持,增强下游城燃公司在“煤改气”方面的积极性,推动煤炭减量和替代。无独有偶,财政部近期在答复全国政协《关于加大对河北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的提案》的回复函中也表示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共安排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近300亿元,约占全国该项资金的三分之一。2021年,国家继续加大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力度。这样一来,市场对“煤改气”补贴退坡、政府是否依然支持“煤改气”等方面的担忧应该得以消除。

不难看出,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各部委对“煤改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将有序推动“煤改气”工程的建设和运营,让“煤改气”成为一项稳定性强、盈利能力佳的业务。

据笔者了解,在全国五大燃气集团里,中国燃气(00384)一直积极响应国家在环境治理方面的政策号召,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推动清洁能源在农村地区的使用,同时为乡村振兴、农村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而随着“煤改气”在环境治理方面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强,未来,在政策友好和财政补贴的强力推动下,“煤改气”工程或将为中燃带来巨大的利润增量和稳定的市场价值。

“煤改气”气价倒挂、先收后返政策得以根除,行业拐点将至

在国家一再展现出对“煤改气”不遗余力支持的大背景下,农村“煤改气”理应成为市场的香饽饽,但为什么各大燃气集团有的积极投身其中,有的却踌躇不前呢?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煤改气”是块硬骨头,不仅要克服在农村铺设天然气管网的困难,还要忍受气价倒挂以及上游“先收后返”销售策略等阵痛。

“煤改气”的民生属性决定了其终端售气价格必须“接地气”,但“接地气”的供气价格遭到了上游气源公司的“嫌弃”。对他们而言,如果能按照将居民采暖用气按工商业用气加价卖给城燃公司,为什么要按照基准门站价格供应呢?因此,虽然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委一再强调要求“上游供气企业要按照基准门站价格对各地居民气量应保尽保,对‘煤改气’等居民用气全额保障”,但政府的良好意愿却被想方设法地绕开。不仅如此,上游气源单位还采取先上浮20%-47%不等高价结算后再进行核量返还的政策。这种“先收后返”的销售政策对下游企业严重不公,由于后期核量返还时间过长,会挤占城燃公司的营运资金。更不利的是,由于上游单方面制定核量返还标准,大幅核减实际居民用气量,城燃公司为保障居民采暖用气不得不倒挂销售,导致售气毛差持续承压。

政府早就意识到了这种不合理的收费政策,在各部委三令五申的基础上,河北省政府最近出台了多项政策狠抓上游气源公司“先征后返”的做法,从多个方面解决上游气源企业政策不执行、不配合的情况,为“煤改气”的发展铺平道路,并营造合理、公平的市场环境。天平慢慢地回到其应有的位置。

今年6月,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天然气供用气合同签订和油气管道保护等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三大油气企业与城燃企业签订合同确定气量时,要明确约定“煤改气”用气等居民气量和非居民气量,对于居民和非居民用气界定不清的气量,由地方政府负责认定,先按照居民气价统一结算,杜绝在合同中出现居民气量不清晰的情况。此政策一出台,意味着下游城燃公司在今年采暖季的用气量将统一按照采暖季居民用气价格付款,不再先涨价后核定返还,采暖季后再进行清算返还,多退少补。对于已经签订了2021年供气合同的城燃公司,相关地方发改委也制定了《2021年采暖季农村“煤改气”的气量认定函》,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明确规定,要求需补签按农村“煤改气”居民气量支付居民用气价格的合同。

9月初,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天然气价格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明确了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和居民日常生活用气,一律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上游气源企业要严格落实价格政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同时,影响毛差的转供费在《通知》中也进行了严格的核定,在转供代输环节中,切实减少供气环节,并核定转供代输费最高不超过0.06元/方,取消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或不需要提供输气服务的加价,在理顺“煤改气”供气价格的同时,城燃公司的供气成本将出现大幅下降,市场对“煤改气”运营企业毛差的担忧也将迎刃而解。由此可见,国家、省、市各级针对“煤改气”的定价政策已非常明晰,困扰参与“煤改气”工程城燃公司的阵痛即将消除,行业拐点可能就在转角。

在五大城燃企业当中,中国燃气无疑是“煤改气”大户,短短几年时间,中燃的“煤改气”业务迅速在华北地区铺开和推进。据悉,中燃“煤改气”已超过800万户,其中有40%集中在河北省,这也意味着此次河北省的政策红利将迅速反应到中燃的“煤改气”业务上。笔者了解到,中燃预计今年冬季将向居民“煤改气”用户供气超30亿方,光取消“先收后返”政策这一项就能为公司节省近1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费用,而气价倒挂如果得以根除,估计将为公司贡献更多盈利。

“煤改气”发展到今时今日,无论是各级政府、上游气源公司还是下游城燃企业,都已经具备站在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的高度来看待“煤改气”工程的重要性。“量价齐保”不仅合理,更具迫切性。因此,对于中燃来说,“煤改气”业务的增长空间不可限量,可能远超市场预期。守了这些年,月亮也该出来遛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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