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8000万千瓦以上 煤电控制在1亿千瓦左右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作者: 关键词: 双碳战略 十四五规划        收藏 0   

2022
03/23
13:48
山东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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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山东省发布“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其中提到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以风电、光伏发电为重点,以生物质、地热能、海洋能等为补充,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发展,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煤电发电量、清洁能源发电量、省外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由2020年的68:15:17优化到60:20:20。

中能供热网讯:近日,山东省发布“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其中提到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以风电、光伏发电为重点,以生物质、地热能、海洋能等为补充,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发展,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煤电发电量、清洁能源发电量、省外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由2020年的68:15:17优化到60:20:20。

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全面关停淘汰中温中压及以下参数或未达到供电煤耗标准、超低排放标准的低效燃煤机组,推动煤电机组节能提效升级和清洁化利用,到2025年,全省煤电机组供电煤耗降至295克标准煤/千瓦时左右,煤电装机容量控制在1亿千瓦左右。

全文如下:
山东省“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

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缓解我省资源环境约束、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选择,也是我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落地实施、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决策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及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效明显。

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调整,服务业对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新动能担纲态势加速形成。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8.9∶44.9∶46.2调整为7.3∶39.1∶53.6,“四新”经济增加值提高到30.2%,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由2015年的32.5%提高到45.1%,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高。

能源结构更趋合理。聚焦能源结构调整“三个1/3”目标要求,大力实施“四增两减一提升”工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壮大,光伏装机、生物质发电装机居全国第一,风电装机居全国第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2015年的3.9%提高至2020年的11.9%。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2015年的2.2%提高至2020年的7.6%,煤炭消费占比由2015年的76.5%下降至2020年的66.8%。

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消耗强度大幅降低,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20.4%左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1.7%和13.6%。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国家下达的9项约束性目标全部完成。PM2.5年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7%,优良天数比例69.1%、较2015年提高14.2%,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73.5%、优于2015年近20个百分点。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绿色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以节能家电、高效电机、节能泵等为代表产品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初步形成,青岛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入选全国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核电、海上风电实现重大突破,以氢能为代表的先导性新能源产业赢得发展先机。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居全国首位。

(二)面临形势

从国际看,一方面,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世界主要经济体普遍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气候变化、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基本路径,发达国家加快抢占绿色产业发展制高点。另一方面,世界格局正加速深刻调整,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受到严重冲击,国际资源供应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加,对我国资源安全造成重大挑战。

从国内看,我国向世界作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但高消耗、高排放的生产生活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三期”叠加阶段,迫切需要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同时,“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改造需求和绿色消费需求将催生规模巨大的绿色市场,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从我省看,总书记明确要求山东努力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走在前、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为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等重大平台建设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供了优势和潜能。但也要看到,我省能源利用效率还有较大差距,工业转型升级面临较大挑战,绿色产业规模集聚效应较弱,污染物排放控制压力较大,绿色生活方式尚未成为常态,绿色发展保障机制不够健全。“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的目标定位,迫切要求我省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保持战略定力,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推动我省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和“三个走在前”总目标,落实“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和“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把绿色作为发展底色,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发展、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的关系,着力探索具有山东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率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不断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强化要素支撑、财税支持等措施,大力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和消费者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方面的主体地位,激发各类主体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融合推进。遵循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涉及领域广、主体多的客观规律,按照系统思维,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工作开展整体施策、多措并举、系统协同,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在经济活动全链条、三次产业结构等方面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标对表先进地区和任务目标,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准确把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进程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聚焦重点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攻关,加快破除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瓶颈制约,实现各项重点任务均衡推进。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着力深化制度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创新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根本性和全局性作用。围绕市场导向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强化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和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建设成为黄河流域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

山东省“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主要指标
山东
 
注:[ ]为五年累计值

三、以产业绿色化为重点,加快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一)推进传统工业绿色升级改造

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把握好政策尺度,严格按照“两高”项目与“非两高”项目、行业上游与中下游、技术改造与新建、不同时间节点“四个区分开来”,建立“两高”项目存量、在建、拟建三张清单,加快分类处置。对新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依据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为先进产能腾出发展空间。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办法,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加大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力度。以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为重点,一业一策制定绿色提升改造计划,更新工艺流程、提升能源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鼓励发展电弧炉短流程炼钢,推进水泥、焦化、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广普及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新型结构铝电解槽等技术。加快推进数字赋能,滚动实施“万项技改”“万企转型”,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牵手行动,利用数字技术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赋能传统产业。

持续优化重点产业布局。坚持“压旧上新、压小上大、压低上高、压散上整”,发挥各地产业基础、区位交通、资源禀赋等优势,通过产能置换、指标交易、股权合作等市场化方式,引导重点产业向特色园区、优势区域集聚,加快培育形成优良产业生态。推动汽车产业供应链整合、本地化配套、跨区域合作,打造沿海高端乘用车、济南智能网联商用车、鲁西高端商用车基地。推动炼化、钢铁向沿海集中,打造鲁北高端石化产业基地,优化提升日照—临沂沿海先进钢铁、莱芜—泰安内陆精品钢等基地。打造滨州、聊城、烟台、潍坊、临沂等高端铝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二)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深入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开展绿色投入品使用试点,逐步减少化肥及农药使用量。在粮食主产区、果菜茶优势产区等重点区域,大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到2025年,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下降6%左右。强化农药规范化生产与管理,严禁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引导做好高毒农药替代工作,充分发挥物联网监测点作用,加快提升科学用药水平,到2025年,在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平稳的前提下,力争农药使用总量下降10%左右。

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全省耕地面积不减少。实施新一轮耕地质量提升计划,积极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以及粪肥就地消纳、还田利用等技术,到2025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把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到2025年建成7791万亩高标准农田。

大力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健全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培育一批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建好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全国禽畜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强化农产品认证和质量安全监管,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5600个。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开展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高水平建设“海上粮仓”、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和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三)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聚焦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交通车船和设备制造四大领域,深入实施重点工业行业绿色转型升级等若干重点工程,加快释放节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实施强链建链补链工程,绘制节能环保产业生态图谱,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引领性强的龙头企业,以及一批研发精深化、产品特色化、业态新型化的中小企业。打造一批专业特色鲜明、综合竞争力强、产业链完善的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创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依托济南、青岛两大新旧动能转换核心区域,利用绿色产业基础良好、科教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等有利条件,打造济南、青岛两大节能环保产业聚集区。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强化清洁生产源头预防作用,以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等领域清洁生产。加强清洁生产科技创新引领,推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产业化,大力发展清洁生产服务业。创新清洁生产审核管理模式,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企业以及生产、使用、排放涉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业,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积极推动清洁生产审核与节能审查、节能监察、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有效衔接。

加快推动绿色服务模式创新。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业,完善扩大合同能源管理,采取费用托管、节能量保证等商业模式,促进节能服务业进一步向生产和运维环节延伸,实现全周期节能改造。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向工业园区、农村地区和生活消费领域拓展,推行环境综合治理托管、环保管家等环境治理模式,建设“环境医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构建智慧环保体系。

(四)加快推进产业园区绿色化改造

提高既有园区绿色化水平。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推进园区内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制定园区循环化发展指南,推广钢铁、有色、冶金、石化、装备制造、轻工业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典型模式。到202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生态工业园区比例力争达到工业园区的50%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争创国家级、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工业园区和绿色园区。

打造绿色循环低碳的新建园区。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循环耦合发展,全面提高新建园区绿色化水平。鼓励园区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建绿色低碳园区,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清洁生产,打造黄河流域绿色低碳园区示范。

四、以提高效率为核心,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一)加强节能和提高能效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按照“强度优先、总量为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激励目标的地区,其能源消费总量在五年规划当期能耗双控考核中免予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坚持“管住一点、其他灵活”,实行“两高”行业用能全闭环管理,加强对非“两高”项目能耗资源保障,确保“两高”行业能耗煤耗总量只减不增,推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强化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将重点用能单位(项目)纳入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完善高耗能行业产能整合转移腾出的能耗、煤耗指标分配办法。对未达到强度下降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实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

提高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围绕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关键领域和5G、大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构建能耗和能效监测预警机制,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开展节能减排诊断,实施生产线节能环保改造和绿色化升级。持续推进重点行业能效和污染物减排“领跑者”行动,推动重点单位持续赶超引领。到2025年,重点耗能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比2020年下降17%左右。

(二)加强节水和非常规水源利用

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依据,综合考虑主体功能区定位、开发利用现状等因素,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和用水规模,明确区域农业、工业、生活等水资源利用边界线。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项目建设中的刚性约束作用。严格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在水资源超载地区,按水源类型暂停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将节水作为高质量发展约束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

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大力推广低耗水、高效益农作物,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建设节水灌溉骨干工程,应用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采取实行差别化水价、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5%。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企业、校园等各类节水载体建设,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和公共机构中积极培育水效“领跑者”。

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加强缺水地区再生水、淡化海水、集蓄雨水、矿坑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安全利用,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步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将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作为解决沿海地区水供应问题的重要方向,有力保障沿海工业园区和有居民海岛淡水稳定供应,到2025年,海水淡化能力达120万吨/日。

(三)加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和管控。根据“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发展格局,科学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实行刚性约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科学划定沿黄流域国土空间用途,不同地区承载不同功能,形成优势互补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使用强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行动,落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下降目标任务。

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完善市、县级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部门联合审批、监管机制,建立信用约束、财税金融、差别化税费等制度措施,力争土地供地率总体水平达到80%以上。积极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重点引导工业区连片改造,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省级管理平台。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和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利用,加大农村闲散地盘活利用力度,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健全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健全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强化土地一、二级市场联动,促进土地要素流通和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推行灵活供地方式,探索点状供地和土地复合利用,推广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土地使用方式。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进一步健全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使用无毒无害等环境友好型原料,推广易拆解、易分类、易回收的产品设计方案,推动包装和包装印刷减量化。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宽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加强对低品位矿、共伴生矿等综合利用,加强复杂难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研发。加大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置力度。

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将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用地需求,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回收网络体系,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协同,进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化水平。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实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到2025年,相较于“十三五”末,废纸利用量增长10%左右,废钢利用量增幅超过20%,废有色金属利用量增幅超过30%。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建立完善车辆、家电、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标准,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

加快工业低温余热利用。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管网建设、专业公司负责运营、热源市场竞价入网机制,推进管网建设运营与热源供应脱钩,畅通工业余热入网渠道。提高电力、钢铁、有色、石化等行业乏汽、排渣余热、烟气余热等余热资源的利用能力,实现低品位余热资源高效采集。鼓励利用高效换热器、热泵等先进节能技术,从源头减少余热资源损失,探索全流程工业余热回收模式。推广工业余热利用“威海经验”,引导各地加快热电厂合并经营、提升能效管理水平,实现余热应用尽用。到2025年,实施一批工业余热利用示范项目,工业余热供暖改造面积力争达到5亿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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